关于福州市图书馆停车场有关事项的通告
发布时间:Apr 18, 2019 | 作者:
尊敬的读者:
您好!为了公平合理地利用停车场公共资源,现将福州市图书馆停车场使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福州市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周一8:30-12:00,每周二至周天8:30-21:00(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)。每周一下午及晚上闭馆,外部车辆不可在非开放期间滞留停车场。
二、对于不同时间段进馆的外部车辆采取分类管理。具体如下:
1、每日08:30-09:30之间进馆的外部车辆,根据不同离馆时间凭停车凭条离场(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①如在09:30之前离馆,无需出具停车凭条离场;
②如在09:30—15:00之间离馆(周一为09:30-12:30,周一下午闭馆),则应于09:30-10:00之间到市图书馆总服务台领取停车凭条一张,过期不予受理,离馆时凭该凭条离场;
③如在15:00之后离馆,则应于09:30-10:00之间及15:00-15:30之间分别到市图书馆总服务台领取停车凭条,过期不予受理,离馆时需出具两张停车凭条,缺一不可;
④凡需出具停车凭条离场的外部车辆,如缺少一张停车凭条,该车辆即被登记1次;累计登记超过2次,该车辆3个月内不能进入市图书馆停车场并予以公示;累计登记超过3次,该车辆将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示,禁止该车辆进入市图书馆停车场。
2、每日09:30之后进馆的外部车辆无需出具停车凭条离场。
三、我馆组织相关人员每日对馆内车辆进行排查,对非开放时间滞留或长期滞留市图书馆内的外部车辆进行登记,同一车辆有三次短期滞留记录或长期滞留的,我馆将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示,禁止该车辆进入市图书馆停车场。
四、本通告自2019年4月22日起施行。
望您同我们一起爱护公共资源,共享文明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。
福州市图书馆
2019年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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